這個故事有兩種傳說,第一種又稱: 金釵記
書生王十朋幼年喪父,家道清貧,與母親相依為命。
員外錢世珍見王十朋聰明好學,為人正派,
便將自己與前妻所生的女兒玉蓮許配給王十朋。
十朋母親因家貧,便以金釵為聘禮。
而玉蓮的繼母嫌貧愛富,欲將玉蓮嫁給當地富豪孫汝權。
玉蓮不從,只願聽從父親安排,嫁給王十朋。
(這回有結婚喔)
婚後半載,試期來臨,
王十朋便告別母親與妻子,上京應試,得中狀元,授江西為官。
丞相万俟見十朋才貌雙全,欲招他為婿,十朋不從。
万俟惱羞成怒,將十朋改改調廣東潮陽,並不准他回家省親。
十朋離京赴任前托人帶回一封家書。
不料信被隨十朋至京的孫汝權騙走,加以篡改,
詐稱十朋已入贅相府,讓玉蓮另嫁他人。
孫汝權回到溫州後,即找玉蓮繼母,再逼玉蓮嫁給汝權。
玉蓮誓死不從,投江殉節。
幸被新任福建安撫錢載和救起,收為義女,帶至任所。
五年後,王十朋調任吉安太守,
而錢載和也由福建安撫升任兩廣巡撫,
赴任途中,王十朋前去碼頭拜謁。
錢載和知道王十朋就是玉蓮的丈夫之後,就在船上設宴,
使十朋與玉蓮得以團圓。
(喜劇收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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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的第二種傳說:
北宋中葉,
山西省洪洞縣豐榮村富翁王正道與另一位員外錢世珍為好友。
兩人的夫人同時懷孕,於是訂下若是兩家生出的是一男一女,
則讓他們成為夫妻,就是古代父母最愛出的餿主意:「指腹為婚」。
於是錢玉蓮和王十朋就這樣被決定了終生大事。
然而錢母過世後,錢父再娶的繼母卻背著其父虐待玉蓮,
錢父死後,更是變本加厲,最後玉蓮受不了,終於自盡。
此時的王十朋正逢進京赴考,殊不知玉蓮已死,
待他考上狀元之後,才得知玉蓮死訊。
皇帝知道後先派他為欽差大臣,回山西專查此案,
王十朋根據玉蓮亡魂給的線索,找到了玉蓮的屍首,
可憐玉蓮身上居然全是鞭傷烙痕,懷中還揣著婚書和絕命書。
後來王十朋雖下令把繼母與其姦夫斬首示眾,為未婚妻報了大仇,
可是因為思念過度,愧恨交加,最後也終究是一病不起,魂歸西天。
若以後面的故事而言,這一世最悲慘。
兩人雖有婚姻之約,卻連面都未曾見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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