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故事有兩種傳說,第一種又稱: 金釵記

 

書生王十朋幼年喪父,家道清貧,與母親相依為命。

員外錢世珍見王十朋聰明好學,為人正派,

便將自己與前妻所生的女兒玉蓮許配給王十朋。

 

十朋母親因家貧,便以金釵為聘禮。

而玉蓮的繼母嫌貧愛富,欲將玉蓮嫁給當地富豪孫汝權。

玉蓮不從,只願聽從父親安排,嫁給王十朋。

(這回有結婚喔)

 

婚後半載,試期來臨,

王十朋便告別母親與妻子,上京應試,得中狀元,授江西為官

丞相万俟見十朋才貌雙全,欲招他為婿,十朋不從。

万俟惱羞成怒,將十朋改改調廣東潮陽,並不准他回家省親。

 

十朋離京赴任前托帶回一封家書。

不料信被隨十朋至京的孫汝權騙走,加以篡改,

詐稱十朋已入贅相府,讓玉蓮另嫁他人。

 

孫汝權回到溫州後,即找玉蓮繼母,再逼玉蓮嫁給汝權。

玉蓮誓死不從,投江殉節。

幸被新任福建安撫錢載和救起,收為義女,帶至任所。

 

五年後,王十朋調任吉安太守,

而錢載和也由福建安撫升任兩廣巡撫,

赴任途中,王十朋前去碼頭拜謁

錢載和知道王十朋就是玉蓮的丈夫之後,就在船上設宴,

使十朋與玉蓮得以團圓。

(喜劇收場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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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的第二種傳說:

 

北宋中葉,

山西省洪洞縣豐榮村富翁王正道與另一位員外錢世珍為好友。

兩人的夫人同時懷孕,於是訂下若是兩家生出的是一男一女,

則讓他們成為夫妻,就是古代父母最愛出的餿主意:「指腹為婚」。

於是錢玉蓮和王十朋就這樣被決定了終生大事。

 

然而錢母過世後,錢父再娶的繼母卻背著其父虐待玉蓮,

錢父死後,更是變本加厲,最後玉蓮受不了,終於自盡。

 

此時的王十朋正逢進京赴考,殊不知玉蓮已死,

待他考上狀元之後,才得知玉蓮死訊。

 

皇帝知道後先派他為欽差大臣,回山西專查此案,

十朋根據玉蓮亡魂給的線索,找到了玉蓮的屍首,

可憐玉蓮身上居然全是鞭傷烙痕,懷中還揣著婚書和絕命書。

 

後來王十朋雖下令把繼母與其姦夫斬首示眾,為未婚妻報了大仇,

可是因為思念過度,愧恨交加,最後也終究是一病不起,魂歸西天。

 

若以後面的故事而言,這一世最悲慘。

兩人雖有婚姻之約,卻連面都未曾見過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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